重庆江北2017年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重庆市消防总队及其所属单位消防装备第一次集中采购(国产消防车辆采购项目)第四次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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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分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重庆市消防总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年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重庆市消防总队及其所属单位消防装备第一次集中采购(国产消防车辆采购项目)第四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项目名称:****年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重庆市消防总队及其所属单位消防装备第一次集中采购(国产消防车辆采购项目)第四次项目编号:TC***D*H*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雷九红项目联系电话:***-********-****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采购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重庆市消防总队地址:重庆市渝北区云杉北路**号联系方式:邱文杨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代理机构:******重庆分公司代理机构联系人:雷九红 ***-********-****代理机构地址: 重庆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号*-*(双鱼座A栋*楼)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合格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时间:****年**月**日 **:**至****年**月**日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售价:¥***.*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四、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 **:**五、开标时间:****年**月**日 **:**六、开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电设备招投标·政府采购分中心开标厅(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见当日一楼大厅指示牌)七、其它补充事宜招标文件售价:***元/分包,售后不退。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号)、财政部 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二)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