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浙江省民政事业统计信息管理系统网络版项目单一来源论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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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采购人名称:浙江省民政厅信息中心二. 单一来源编号: dyly***************三. 采购项目名称:浙江省民政事业统计信息管理系统网络版 四. 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五. 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 简要规格描述 备注 * 浙江省民政事业统计信息管理系统网络版 * 浙江省民政厅信息中心 **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六. 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七. 申请理由:按照民政部对民政统计信息管理软件的要求,全国及各省市(包括浙江省)民政统计信息管理系统单机版均为******研发并一直运维至今。目前全国及各省市,如:北京市、重庆市、山东省等网络版也由******研发,我省网络版系统需要与民政部及现有单机版系统保持参数一致、数据兼容、衔接流畅,更重要的是确保民政统计数据的安全性、完整性和一致性。根据工作需要,我省网络版系统研发时间短,同时需要部署到省、市、县级民政系统使用,为了保证我省民政统计网络版管理平台运行稳定、规范,以及数据的安全可靠和民政部数据上报的要求,需要从******进行单一来源采购,以保证网络版和单机版能够兼容和数据迁移,及时按照民政部的要求完成参数的更新和数据的上报,因此,本次项目采购只能交由“******”来承担。根据《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号)第三章第十一条第(一)、第(二)款规定,本项目符合上述情形,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八. 拟定供应商:*、拟定供应商名称*******、拟定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文慧园甲**号*层九. 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专业人员职称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王伟 高工 杭州市市场监管局 刘宁 高经 省财政票据管理中心 汪慧君 高工 上城城管监管中心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鉴于该采购项目供应商的唯一性,符合《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号)第三章第十一条第(一)、第(二)款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十. 其它事项:*、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个工作日), 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异议,同时抄送同级财政监管部门。十一.联系方式*、采购人名称:浙江省民政厅信息中心联系人:金海彬联系电话:***********传真:地址:保俶路**号*、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联系人:冯华/马瑞敏监督投诉电话:****-********传真:****-********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