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食品、药品巡检服务澄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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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关于燕罗街道食品、药品巡检服务(招标编号: ****-****ZD***F),现对本采购项目招标事宜公告如下:原招标文件第一篇投标邀请书中,供应商资格条件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的供应商资格(须提供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卡复印件或政府采购网站后台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声明函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参与本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不存在处于被相关主管部门处以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内的情形(须提供声明函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须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区级或以上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提供清晰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现澄清修改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的供应商资格(须提供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卡复印件或政府采购网站后台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声明函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参与本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不存在处于被相关主管部门处以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内的情形(须提供声明函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须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修改涉及内容与本公告不符的,以本公告为准,其余条款按原招标文件要求不变。特此通知。 联系人:许小姐 联系电话:************-*** 深******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