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仪征市档案馆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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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受仪征市档案馆的委托,就其仪征市档案馆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投标人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仪征市档案馆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 Jsszx-*******(公开)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仪征市档案馆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档案数字化加工目标量为***万页,***万页均为建国后纸质档案。条目著录目标量为***万条。工作内容包括提供档案扫描加工及修裱所需平台(含桌椅)、设备(含监控设备)、修裱材料及相关人员、物资,采购人只提供数字化加工场所,其他所有项目所需的软硬件设施设备均不提供。中标单位负责对相关馆藏档案进行前期整理(拆装案卷、编写页号等)、修复、目录校对完善和重新著录、数字化扫描加工、数据迁移挂接。 现委托江苏苏******进行采购。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万元。 本项目供货期:***天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投标人经营范围须包括档案数字化加工,须提供能反映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布信息: 招标文件发布时间: ****年*月**日 招标文件在仪征市政府采购网上免费下载,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按要求回复(原件交至 江苏苏******(仪征市建安路***号五一花苑C区西门)),回复《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截止时间:****年*月* 日下午*:**,报名费用 伍佰 元人民币。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对确认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采购人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cn)、招标网(***.******.***.cn)等渠道查询其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人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 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五、澄清文件相关信息: 确定投标供应商如有澄清要求,请将澄清要求的书面文件(原件)及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在****年*月** 日下午*:**(北京时间)前送达江苏苏******(仪征市建安路***号五一花苑C区西门),逾期不予受理。 所有澄清要求的答复、招标文件的修改和变更信息均公布在仪征市政府采购网上,不再另行通知,敬请关注本中心网站发布的信息。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一)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起。 (二)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三)投标文件接收地点:仪征市建安路***号五一花苑C区西门(江苏苏******二楼开标室)。 (四)投标文件接收人:贾晓刚 。 七、开标有关信息: (一) 开标时间:****年*月** 日*:** (北京时间)。 (二) 开标地点:仪征市建安路***号五一花苑C区西门(江苏苏******二楼开标室)。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一)招标代理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贾晓刚 联系电话:*********** 地址:仪征市建安路***号五一花苑C区西门 邮编:****** 保证金开户信息: 保证金:*****元 账户名:江苏苏****** 开户行:江苏银行扬州甘泉支行 帐 号:**************** 江苏苏******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