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亳州市地方税务局业务用房物业管理服务答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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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亳州市地方税务局业务用房物业管理服务 原项目编号:****FACZ**** 原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亳州市地方税务局业务用房物业管理服务答疑公告 “亳州市地方税务局业务用房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FACZ****)答疑公告如下: *、在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企业荣誉”中第*条是否可以调整? 答:可以,现将“企业荣誉”中第*条调整为“*、投标供应商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学会)颁发的:*)‘行业突出贡献奖’国家级的得*分,省级的得*分,市级的得*分;*)‘社会责任领先企业’国家级的得*分,省级的得*分,市级的得*分。”。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省******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