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办公设备耗材采购项目的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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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受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办公设备耗材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办公设备耗材采购项目项目编号: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狄警官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采购单位: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东路**号交警支队行政处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狄警官/****-********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代理机构: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代理机构联系人:狄警官/****-********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东路**号交警支队行政处 一、采购项目内容*、询价内容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办公设备耗材采购项目主要用于支队所属各部门(含考试场、办证、违法处理等窗口)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等办公设备日常使用。具体询价品目详见附件。*、技术和服务要求(一)技术要求 具体技术要求详见附件。(二)服务要求(*)供应商应对所供应的办公耗材提供*年的现场免费保修(不得低于生产厂家要求)。(*)供应商对采购单位的所有设备(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等)须提供每月两次定期巡回保养及维修服务,全面测试及提前发现故障隐患,以减少零配件的更换率。维修的配件费由采购单位承担,其他费用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每个月的定期保养和维修应提供维修或保养书面报告书,以建立维修档案,方便查询,定期建立成册交付采购单位。(*)供应商必须配有****小时职守的维修电话,当工作时间内采购单位报修时,中标单位应在*小时内到达维修地点。非工作时间采购单位临时报修时,中标单位应在*小时内到达维修地点。(*)采购单位的设备在维修过程中如供应商*小时内无法修复的,*个小时内应提供相同配置的备用机,保障采购单位正常工作使用。如因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耗材质量问题造成设备损坏时,由供应商提供维修服务,并承担相关零件费用。(*)供应商应按照询价品目的参数要求提供正品耗材,假一罚十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报价单位资格要求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并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者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报价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报价人须提供本项目询价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注:报价人必须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含报价人认为须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网页截图等)应是最新(有效)、清晰,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报价人公章,并有原件备查。*、联系方式报价单位可将报价结果(加盖单位印章)于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传真或邮寄至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通过传真递交询价结果的,请于传真时电话联系狄警官(联系方式:***********)确认传真接收情况。同时,将报价材料原件邮寄至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仅通过传真递交未邮寄书面材料的询价结果视为无效。邮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东路**号交警支队行政处 邮编:******传真:****-********联系人:狄警官联系电话:****-******** *********** 特此公告。 ****年*月*日 四、预算金额: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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