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连庄河市石城乡花山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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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编码 ****************** 工程名称 庄河市石城乡花山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庄河市石城乡花山村民委员会 工程类别 施工 招标方式 邀请招标 建设地点 庄河市石城乡花山村 项目所在区域 大连市·庄河市 拟中标单位 标段名称 标段建筑面积(㎡) 拟中标单位 中标价 项目负责人 庄河市石城乡花山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 ******.**** 元 姜元斌 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预中标候选人:******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预中标价:(大写) 玖拾陆万壹仟叁佰零肆元伍角叁分(小写) ¥******.**元项目经理:姜元斌专 业:建筑工程资 质: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证号:辽************第二预中标候选人:******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预中标价:(大写) 玖拾陆万壹仟柒佰捌拾伍元贰角伍分(小写) ¥******.**元项目经理:刘贵远 专 业:建筑工程资 质: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证号:辽************计划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竣工,合计***日历天(具体开、竣工时间以双方合同签订为准)。 招标内容 庄河市石城乡花山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新建花山村社区服务中心,建筑面积***平方米(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公示开始时间 ****年**月**日 公示截止时间 ****年**月**日 填报人 ****** 填报日期 ****年**月**日 填报单位 ****** 备注说明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lnzbtb/SSO/Login.aspx?Type=tbdw*.异议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异议】 *.投诉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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