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戈巷街换乘枢纽试桩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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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SZWK****-Y-T-***
甲方: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委员会(苏州工业园区交通水利局)
联系人:谭秀波
通讯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现代大道***号*楼
联系电话:****-********
乙方:南京市******
通讯地址:南京市溧水区永阳镇南门口巷*号
联系人:左春霞
联系电话:***********
备案方:苏州市工业园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备案地址:苏州工业园区***号现代大厦十一楼
电话:****-********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戈巷街换乘枢纽试桩工程
*.*工程地点: *#戈巷街换乘枢纽
*.*采购内容及范围: 戈巷街换乘枢纽试桩工程,含谈判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承诺函中包含的所有工程
*.*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工期: **日历天
本工程自 **** 年 * 月 * 日开工, **** 年 * 月 * 日竣工。(具体以开工报告为准)
*.*工程质量: 合格
*.*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叁拾壹万贰仟元整
(人民币小写): ¥******.**
合同价款包含完成该项目所需的全部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工程风险、规费、税金,以及所需的施工准备、施工过程等所需的供货、运输、人工、运杂保险、装卸、备品、备件、损耗、安装、调试、人员培训、售后服务、专利技术等一切费用。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增加任何费用。
第*条 甲方工作
*.*开工前 * 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 * 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费用乙方自理),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指派 向华强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第*条 乙方工作
*.*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指派 王军红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施工人员需服从甲方安全管理。
*.*负责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
*.*严格执行现行的施工规范、操作规程、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自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工程施工期间应遵守安全生产的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日常施工、维护、保养工作,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隐患,由于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施工安全生产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工程施工期间涉及安全所产生的相关费用一律由乙方承担。
*.*乙方应当办理有关施工现场交通、环卫、施工噪声等管理手续,若发生费用由乙方负责。
*.**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自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因素影响,导致停工*小时以上(一天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建筑桩基检测技术规程》(JGJ***-****)等现行的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设计图纸规定的内容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甲方在收到乙方验收通知一日内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如不能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应通知乙方。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可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由于甲方担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 ** 日内组织验收,如不能及时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工程经甲方验收通过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
第*条 关于合同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本工程采用下列固定单价方式确定:固定单价中包括谈判文件中要求承包方承担的风险费用。
(*)本工程中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按供应商己标价工程量清单下浮之后的综合单价执行【成交下浮率=(第一次报价-成交价)/(第一次报价-暂列金额-暂估价-甲供材料-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税金)】。最终价格以审计为准。
(*)变更单价按照本款约定处理:
①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有相同项目的,按照相同项目单价认定;
②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相同项目,但有类似项目的,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认定;
③ 工程中新增加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如报价时工程量清单漏项、因设计变更或甲方要求而新增加的内容等,引起的新工程量清单项目)的价格,原则上按计价表定额和现行规范、费率计价,并按本合同的成交下浮率下浮,作为新的综合单价计价。
④ 因项目特征变化、项目特征描述不清引起单价调整
清单项目中减少一项或几子项内容,则直接减去该项子目单价;
清单项目中增加一项或几子项内容则相应增加该子目单价;子目单价的确定同上。
清单项目中增加或减少一项或几子项内容,则重新组价,按上述两种方法确定。
清单项目中某项子目数量发生变化,则数量按实调整,子目单价不变。
清单项目中某项子目材料规格不变,品牌改变,则只需调整材料价格,规格改变,单价重新确定。
⑤、本工程在谈判文件中已明确的各项施工措施费,均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其他在谈判文件和答疑中未提及、未明确部分的施工措施费项目,可以根据相关资料按实调整,并按本合同的成交下浮率下浮。
*.*本合同生效后,按以下约定支付工程款
(*)工程预付款:无
(*)工程进度款:本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工程审计结束后支付剩余尾款。
本工程采用一般计税方法,本合同项下承包人收取的工程款均为含增值税价格,承包人开具增值税税率为** %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工程付款前,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供发包人和园区税务部门认可的有效增值税普通发票,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付款,相应不利后果由承包人承担。
*.*本工程结算审计由苏州工业园区审计局直接实行一审监督,结算价款以苏州工业园区审计局审计结果为依据。承包人应按苏州工业园区审计局要求提供竣工结算审计资料,结算审计期限根据苏州工业园区审计局送审计划确定,承包人和发包人均应无条件配合。
因承包人提供竣工结算资料不完整或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结算审计,造成审计时间拖后,其责任由承包人自负。
结算审计后,如果工程结算核减金额超过送审总价的*%,则其结算审计费用的浮动部分中,超过*%部分按核减造价*%计算确定的审计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并直接在结算金额中扣除。
一旦苏州工业园区审计局出具竣工结算审计报告,则视为:工程涉及到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可能存在其他工程价款、工程变更价款、合同价款调整、工程索赔款等)已经包括在上述审计金额之中,一旦根据结算审计报告付清了工程结算尾款,承包人承诺不再主张任何价款。
第*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乙方施工过程中须按照国家及行业现行的安全生产施工规范实施,工程施工期间涉及安全由乙方全部负责,涉及安全所产生的相关费用一律由乙方承担。
*.*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 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法规、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条 奖励和违约责任
*.*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 **** 元违约金(累计计算,不封顶)。
*.*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凡因乙方责任,经验收达不到质量合格要求,必须返工到合格并承担因返工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工期不予顺延。
*.*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 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条 其它约定
无
第**条 附则
**.*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副本肆份,甲方、乙方、备案部门与招标代理机构各执壹份。
**.*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 附件
(*) 成交通知书
(*) 工程控制价
(*) 工程量清单
(*) 谈判文件
(*) 谈判响应文件
(*) 其他
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备案方:
备案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