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南平光泽县广电新闻中心大楼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光泽县广电新闻中心大楼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一) 建设项目概要 为提高光泽县广播电视事业飞速发展的新形势,完善广播电视信号覆盖,光泽县******根据相关文件,开展了光泽县广电新闻中心大楼工程项目,计划在南平市光泽县,洪济路南侧、杭中路西侧广电新闻中心大楼楼顶建设广播发射天线发射天线海拔高**m,包含*个调频广播发射频率,发射总功率为*.*kW。(二)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广播电视信号传播由发射设备通过发射一定频率范围内的电磁波来实现,电磁波经空中传播后,被用户使用接收机进行接收。发射设备发射的电磁波在空中传播时对周围环境会产生电磁辐射,广播电视发射中的电磁辐射由此产生。(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项目建成后,将以发射天线为中心,距离天线**m范围内,高度超过**m的区域作为电磁辐射公众曝露防护区域,该区域内不应建设有公众活动的建筑物,严格控制电视塔发射功率,防止功率异常增大情况的出现。(四)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光泽县广电新闻中心大楼工程项目建成投运后电视塔周围环境保护目标处电磁辐射环境能满足评价标准要求。电磁辐射公众曝露防护区域内目前无建筑物,今后也不能规划建设有公众活动的建筑物。光泽县广电新闻中心大楼工程项目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有关要求,项目建设可行。(五)查阅环境影响报告和相关信息的方式 可至福建环评网( http://***.******.***/)查阅环境影响报告相关信息。 建设单位:光泽县******联系人:邱主任联系电话:***********环评单位:******(资质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号)联系人:杨振涛联系电话:***-********(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您对该项目建设与否所持的态度和原因、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种建议和要求以及对环保部门审批该项目有何建议和要求等。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以电子邮件形式将您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及建议发送至以下邮箱:******;或来电至:***-********(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年*月*日至 ****年*月**日光泽县**********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