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信息系统维修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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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时间:****年*月*日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广州市
一、 招标条件
本信息系统维修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国有资金***.*万元;招标人为中国人民解放军*****部队。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
规模: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信息系统维修服务;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信息系统维修服务)投标人的资格能力要求:
*. 具备基本条件: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 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入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年或****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 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 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声明;
*.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对参加登记报名的供应商进行信用信息查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cn)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
*. 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
*.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 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年*月**日*时**分到****年*月**日**时**分
获取方式:
供应商应登入采购代理机构网站(***.******.***),点击网站右方“立刻注册”进入系统注册,注册完成后进行系统填写报名信息,然后打印《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与下述报名资料一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发至代理机构邮箱(******),由我司工作人员审核(咨询电话***-********-***、***)报名资料通过后,报名供应商必须于本采购项目招标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向我司缴纳标书款【(招标文件购买汇款账号信息:(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广州东山支行;账号:** **** **** **** ***)】,否则视为未完成报名。
*.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如非“多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须同时************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授权的,总公司取******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
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原件备查)
*.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 保密承诺书原件。(附件*保密承诺书)
*.
《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可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中“下载中心”下载)
备注: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递交方式:广州市环市东路***号粤海大厦*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开标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号粤海大厦*楼******会议室
七、 其他
*.
项目类型:服务类
*. 项目情况:标段*:信息系统维修服务;数量:*项;完成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内;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万元。
备注:项目的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招标代理机构网站(***.******.***)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
本项目报名资料涉及的承诺书等文件格式请前往招标代理机构网站(***.******.***)获取。
八、 监管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管部门为/。
九、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人民解放军*****部队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伍仙桥街***号
联系人:何先生(***-********)
传 真: ***-********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
地 址:广州市环市东路***号粤海大厦*、**楼
联 系 人: 张小姐,杨先生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
****年*月*日
附件*
保 密 承 诺 书
为确保采购项目CLPSP**GZ**QY**的保密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国家、军队相关法律法规,本单位自愿签署承诺,并严格遵照执行。
一、某部队委托******进行采购,项目包含涉及国家和军队秘密的内容,并已告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所有人员均有义务对项目的各种资料和信息进行保密。
二、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国家、军队相关法律法规,对所有相关文件、资料和信息进行保密和妥善保管,******,不得丢失,不得复制,更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泄漏。
三、在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实施期间,必须掌握本方工作人员资质、自然状况,对参加本项目的人员登记造册,保证发生泄密事件后能为国家和军队司法机关提供查找相关泄密人员及泄密原因的原始资料、线索及证据,并积极协助调查工作。
四、自保密人签署本保密承诺之日起,视为保密人已告知本单位所有参与本项目的人员本保密承诺的内容,且采取的保密措施不低于本承诺要求的级别。保密人需对其内部人员进行必要的保密教育。
五、保证在采购活动实施期间及完成以后的任何时间内,均对本项目的保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招标人单位信息及组织人员信息,所采购设备/服务的种类、数量、指标、用途,接收设备/服务的地址、数量、单位信息等)不予泄漏。
六、在招标过程中,保密人若违反本承诺内容,招标人有权取消该保密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并视情况决定招标活动的进程。
七、在开评标结束后,保密人不得擅自向任何人询问或泄漏评标的内容及结果,否则视为泄密。
八、招标结果公示后,保密人仅能在法定期间,依照法定程序向法定机构行使质疑的权利。除此以外,以任何方式向任何人(含招标人单位人员)提出的质疑均视为泄密。
九、若违反承诺,泄漏本项目的内容及本项目相关的任何信息,导致或有可能导致泄密事件的,招标人将依法追究过错方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三年内禁止参加招标人的采购活动,并在行业内通报泄密事件),若构成犯罪的,将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此保密承诺自保密人签字之日起生效,并长期有效。
十一、
本保密承诺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