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2018中国(淮安)国际食品博览会宣传推广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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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江苏省分会委托,就其关于****中国(淮安)国际食品博览会宣传推广服务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项目预算: (一)采购人: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江苏省分会 (二)采购项目名称:****中国(淮安)国际食品博览会宣传推广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号:QC-**********C (四)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叁拾万元整(**万) 二、拟采购的服务说明: 本届电商大会以“建强区域中心城市、促进城市群融合发展”为主题,以数字商务、电商与智慧物流体系协调、农村电商与精准扶贫等为主要内容,举办开幕式及高层峰会、专题论坛、展览展示及参观考察等活动,邀请来国内外知名电商平台、领军企业高管和相关领域专家全程参会。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中国(淮安)国际食品博览会将于****年*月**日在淮安市体育中心举办,由中国国际商会、中国食品工业协会、中国食品和包装机械工业协会、中国烹饪协会主办,中国国际商会会展部、江苏省商务厅、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江苏省分会、淮安市人民政府共同承办。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秦淮区中华路**号江苏国际经贸大厦 五、专家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根据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江苏省分会****中国(淮安)国际食品博览会宣传推广服务项目需要,经专家论证,申请理由充分: 该公司已于****年*月初成功中标成为淮安食博会组委会官方招商招展合作伙伴,承担了首届淮安食博会筹办工作,组织并实施了活动策划、项目筹备、材料设计、嘉宾邀请、会场布置、现场实施和会务服务等工作,已形成了相对固定的专业运作团队和成熟的项目运作模式,为保持原有工作一致性及服务配套要求,且时间要求紧急,故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综上所述,专家组一致认为本****中国(淮安)国际食品博览会宣传推广服务项目具有特殊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适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专业人员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姓名:顾燕 工作单位: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江苏省分会 职称:科员 姓名:陈国琳 工作单位:南京市金融服务中心 职称:经济师 姓名:张明立 工作单位:江苏省公安厅 职称:科长 六、公示期限 公示期限为*个工作日,本公示期自****年*月*日-****年*月**日**:**截止,如对本公示有异议,请于****年*月**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七、本次招标联系人: (一)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应天大街***号产业园*栋***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 邮箱:****** (二)采购方: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江苏省分会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中华路**号 联系人:顾科 联系电话:***-******** 有关本次招投标活动方面的问题,可来函或电话联系。 ****** ****年**月**日 发 布 人: 邱文婷发布时间:****年**月**日** 时** 分** 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