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长宁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送达与综合便民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受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就“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送达与综合便民服务项目”项目(项目编号:QXZB********)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一、项目信息项目编号:QXZB********项目名称: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送达与综合便民服务项目项目联系人:陈虹联系方式:************二、采购单位信息采购单位名称: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采购单位地址: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丁晖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民事诉讼文书的送达以邮政快递和邮寄方式为主,在邮件无人领取或超期退回,邮政回执或送达回证上的签收人不符合法律规定,或未注明签收人身份而当事人又未到庭应诉的情况下,需要进行补充送达。合同履行日期:****年度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采购代理机构全称:******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交通路****号C区***室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陈虹 ************五、中标信息招标公告日期:****年**月**日中标日期:****年**月**日总中标金额:**.**** 万元(人民币)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送达与综合便民服务项目”的中标供应商:上海壹方社会服务事业发展中心,中标供应商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天山四村***号三号楼***室,中标金额:******元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 万元(人民币)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照项目预算金额***万元及以下的,收取*.*万元评审专家名单:丁晖,徐关福,马其华,李歆,孙海涛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送达与综合便民服务项目一项,中标金额:******元民事诉讼文书的送达以邮政快递和邮寄方式为主,在邮件无人领取或超期退回,邮政回执或送达回证上的签收人不符合法律规定,或未注明签收人身份而当事人又未到庭应诉的情况下,需要进行补充送达。六、其它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