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蚌埠怀远县城投公司温馨家园小区物业服务项目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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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前收到潜在投标人发来的“******温馨家园小区物业服务项目”的质疑函(编号:皖C-****-HY-CG-Z-***),对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质疑,回复如下:*、优秀项目是由县(区)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或具有相应职能的行业协会按照相应的程序评选的。本次招标项目是住宅小区,一个住宅小区有几百至几千个业主,是否有评价的资格?答:优秀项目范围不仅限于住宅小区,此处的“业主”类指“招标人”,有优秀评价说明即可。*、电动三轮保洁车**辆,本次招标项目用不着这么多,******实力。况且电动三轮保洁车交管部门也不予以发放车辆行驶证。答:******设施配套实力,**辆车仅是对评审进行的一个量化,考虑到不同类型电动车辆行驶证的发放问题,现将“提供车辆行驶证及购车发票(发票抬头须体现投标人名称)”,修改为:“提供车辆行驶证或购车发票(发票抬头须体现投标人名称)”。*、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二〇一八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