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宁乡县煤炭坝镇东山村砖塘村农村土地整治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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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GZC-ZB-****-**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宁乡县煤炭坝镇东山村砖塘村农村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宁乡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发改投【****】***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县级专项资金。招标人为宁乡县土地整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投标资格的单位前来投标。二、项目概况与要求*.*项目名称:宁乡县煤炭坝镇东山村砖塘村农村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建设地点:宁乡县煤炭坝镇东山村、砖塘村。*.*建设规模:土地整治****亩。*.*工程施工费:约***.**万元。*.*计划工期:***日历天。*.*质量标准:达到国土资源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和《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达到合格等级。*.*招标范围:灌溉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等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标段划分:一个标段。三、投标单位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本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人、技术负责人*人、安全员*人、施工员*人、质量员(质检员)*人;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证书;其他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
【施工员、质量员(质检员)应具有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应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C证】;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缴费个人查询单,查询单必须盖社保部门章,缴费有效时间段为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年*月-****年**月)内连续*个月】。*.*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号文件要求,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任何在建项目;投标人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中水协)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须提供本公告发布后其证书真伪官方查询网址或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中水协)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湖南省外企业还需提供本公告发布后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的证明;*.*根据长沙市土地整理中心“长土整字[****]**号”文件的规定,对中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进行押证管理。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将拟任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放入资格审查原件袋内。开标结束后,中标候选人的拟任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留存至招标代理机构,确定中标人后上交相关部门进行押证管理直至项目验收合格;*.*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或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且没有被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停业,没有被暂停或取消其投标资格的。*.*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开标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须亲自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并现场递交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的投标承诺书原件、廉洁承诺书原件和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或项目建设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个月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商业贿赂记录证明原件,否则认定为不合格投标人。五、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陆万元整(¥*****.**元)*.*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申请人从其相应的基本存款帐户以转帐方式交纳至以下帐号: 开户名称:宁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招商银行长沙分行宁乡支行银行账号:****************.*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账单上注明“宁乡县煤炭坝镇农村土地整治项目施工”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宁乡县煤炭坝镇农村土地整治项目施工”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退回。*.*退还时仍以转账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申请人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登录宁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在服务导航“招标文件下载”专栏位置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与纸质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七、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宁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乡县玉潭街道花明北路市民之家四楼北侧),具体开标室见大厅大屏幕。*.*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八、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gov.cn、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s://***.******.***和宁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上发布。九、行政监督严格按照现行招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组织招标活动,并接受招投标监督机构的行政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宁乡县国土资源局,电话:****-********。十、特别说明**.*本项目为农村土地整治工程,投标人在投标前须充分了解施工现场,施工过程中材料安排、施工安排、施工给周边带来的影响及沟通与协调等事项全部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解决,并不得影响施工质量及进度。**.*本项目中标公示期满*天内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个工作日内必须签订合同并提交**%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中标人在签订合同**个工作日内原则上必须进场施工。如违反上述规定,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根据宁政办函【****】**号《宁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业、现代服务业企业注册登记及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投标人中标后,该项目所有税费在宁乡县缴纳。十一、联系方式招标单位:宁乡县土地整理中心地 址:宁乡县花明南路***号联 系 人:唐先生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地 址:宁乡县玉潭镇花明北路与二环路交汇处(中央领御)*栋****号联 系 人:李女士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