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汝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办公楼采暖改造工程(二次)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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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汝州市公安局的委托,就汝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办公楼采暖改造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工作,现就本次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汝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办公楼采暖改造工程(二次)。采购编号:汝财谈判采购-G-****-***计划工期:**日历天质量要求:合格 二、谈判公告发布媒体及日期 ****年 * 月*日-****年*月**日在《汝州市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发布了谈判公告。 三、评标信息 开标时间:****年*月**日上午*:**分开标地点:汝州市游园北路**号******办事处谈判小组组长:户红丽,谈判小组成员:姜祎、李晓鹏。四、评标结果 汝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办公楼采暖改造工程(二次)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元; 投标工期:**日历天; 质量等级:合格;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 投标报价:******.**元; 投标工期:**日历天; 质量等级:合格; 第三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元; 投标工期:**日历天; 质量等级:合格; 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号)及发改价格【****】***号文件的规定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为****元。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五、联系方式采购人: 汝州市公安局联系人:侯先生电 话:***********地 址:汝州市望城路***号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郭女士电 话:****-*******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纬四路**号****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