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江宁区林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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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公告******(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南京市江宁区林业局(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江宁区林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项目(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和磋商。 一、项目概述 项目编号:NJDXZC-*******项目名称:江宁区林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项目 招标项目概况:****年区级例行监测抽检林副业初级产品总量为***份,其中:园艺产品**份、畜禽产品**份、水产品**份。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项目预算: ¥**.*万元(单位:人民币)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依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材料: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年末会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的原件)(格式见后附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投标人同时具有省级计量认证资质认定证书(CMA)和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CATL)。(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四、现场考察:采购人不组织,投标人可自行联系采购人。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五、获取招标文件:*.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在******(南京市江宁区天元中路***号诚基名苑*幢***室)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出售方式:每本***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从****年 *月 *日起至****年 * 月 ** 日为止,每天*:**-**:**,**:**-**:**(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六、磋商保证金数额及缴纳方式:(*)磋商保证金数额:人民币伍仟元整。 (*)磋商保证金的形式:电汇、转账、汇票。 (*)交纳办法:磋商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响应人在汇出后携带相关银行回执单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至******换取保证金到账收据;以非电汇形式缴纳保证金的,直接携带******换取保证金到账收据。收据原件在开标时交于代理机构,收据复印件编制在磋商文件中。未能及时换取收据的磋商保证金视为无效,其投标无效。 收取单位: ******开 户 行: 江苏银行江宁开发区支行 账 号: *****************未按上述要求缴纳磋商保证金的,采购人不予受理。七、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磋商响应文件份数: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壹份(随纸质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副本、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开始时间:****年 * 月 ** 日 **:**:** (*)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年 * 月 ** 日 **:**:** (*)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地点:南京市江宁区天元中路***号诚基名苑*幢***室 八、招标代理服务费及专家评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给招标代理单位。九、联系方式 *.* 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南京市江宁区林业局 采购单位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新医路**号联系人姓名:薛科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天元中路***号诚基名苑*幢***室 联系人姓名:陈工联系电话: ***-******** 十、招标文件发布信息:(*)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在“南京市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京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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