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阜阳临泉县2017年乡村道路畅通工程(第一批)澄清修改(第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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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泉县****年乡村道路畅通工程(第一批)澄清修改(第*号)各潜在投标人:关于临泉县****年乡村道路畅通工程(第一批)(招标编号:J********),经与招标人及相关监督管理部门确认,现对招标文件部分内容澄清答疑如下:*、招标文件中所列标段号与附件清单中标段号不一致,例如:招标文件**标段为关庙镇,清单中**标段为庙岔镇,请问以何为准?答:以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标段号为准,清单中的标段号随之相应调整。*、招标文件P**投标须知前附表 “履约要求”中关于工程进度的描述应为:“(*)各标段在合同工期内提前完成工作任务的,将视具体情况予以奖励。如承包人不能按合同工期完工及交(竣)工,每延误一天按****元处违约金,并把施工单位及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列入不良信用名单,一年内不得在临泉县境内的交通工程项目招标活动中进行投标活动。”招标人:临泉县******招标代理机构:安**********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