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乡新乡市全民健身训练中心项目电梯设备、中央空调设备安装工程(第二次)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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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全民健身训练中心项目电梯设备、中央空调设备安装工程(第二次)结果公示深圳市******受新乡市全民健身训练中心的委托,就新乡市全民健身训练中心项目电梯设备、中央空调设备安装工程(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招标的结果公布如下:一、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新乡市全民健身训练中心项目电梯设备、中央空调设备安装工程(第二次)招标编号:****-*** ****JK***质量要求:合格工期要求:一标段:***日历天(供货期***天,安装期**天)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日期:本项目招标公告于****年**月**日同时在《中国建设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上发布。三、评标信息:评标日期:****年**月**日评标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六评标室评标委员会成员:杨庆红、张昆峰、崔连献、丰兰、杨倩华四、评标结果:一标段: 推荐第一中标候选人: 北京******中标金额:人民币*******.**元项目经理: 吕利平推荐第二中标候选人:北京****** 中标金额:人民币*******.**元项目经理: 宋宇光推荐第三中标候选人: 新乡市电梯经营服务中心中标金额:人民币*******.**元项目经理:赵云鹏 五、本次招标项目联系事项:招标人: 新乡市全民健身训练中心地址:新乡市和平大道和中原路交叉口联系人: 熊志华电话: ****-*******代理机构: 深圳市******地址: 新乡市荣校东路聚仁小区A区**号联系人: 岳铭铭电话: ***********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联系电话****-******* ****年**月**日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招标代理机构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