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洛阳市公安局高新派出所出入境系统设备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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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公安局高新派出所出入境系统设备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河南******受洛阳市公安局高新派出所委托,就洛阳市公安局高新派出所出入境系统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磋商,现就本次磋商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一、采购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项目名称:洛阳市公安局高新派出所出入境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HNCA****-ZB**-***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序号主要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元)总价(元)*批量签注机JKFQ***************电子护照阅读器JKR-***S**********指纹采集仪S**************电子港澳证阅读机*************三、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四、磋商评审日期及地点:日期:****年*月**日下午**:**(北京时间)地点:洛阳市高新区国家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楼***(延光路与翠微路交叉口)五、磋商小组名单:高明月、蒋萍、卜有康六、成交人名称和地址:单位名称:洛阳******地 址:西工区中州中路***号院**幢*-****七、成交金额:小写:******元大写:拾玖万捌仟元整八、公告媒体:《中国建设招标网》、《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网》,公告日为*个工作日九、公告期: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十、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十一、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十二、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采购单位名称:洛阳市公安局高新派出所地址:洛阳市高新区创业路**号联系人:高女士电 话:****-********十三、采购代理机构(总公司)名称、地址、联系人及电话:名称:河南******地址:洛阳市高新区国家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楼***(延光路与翠微路交叉口)联系人:李女士 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工号Lyszfcg****电 话:****-********/* 邮 箱:chenganzb@***.com十四、附:洛阳市公安局高新派出所出入境系统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河南**********年 * 月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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