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庐江县国家农业综合开发2017年罗河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结余资金增项工程施工1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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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江县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年罗河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结余资金增项工程(*标段)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一、项目相关情况项目名称:庐江县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年罗河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结余资金增项工程(*标段)施工 项目编号:****LJGZ****-*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开标(采购)日期:****年**月**日庐江县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年罗河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结余资金增项工程(*标段)施工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安徽******地址:安徽省六安市解放北路徽商国贸中心**号楼投标报价:肆佰捌拾玖万贰仟柒佰伍拾圆叁角壹分(¥*******.**元)质量:合格工期:***日历天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合******地址:庐江县庐城镇越城北路*幢***号门面房投标报价:肆佰捌拾玖万贰仟柒佰伍拾壹圆伍角壹分(¥*******.**元)质量:合格工期:***日历天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吴金华,谢玉真,石庆国,乔烈艳,黎萍,招标(采购)人名称:庐江县罗河镇人民政府地址:庐江县罗河镇联系人:万玉柱联系方式:***********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庐江中信会计师事务所地址:庐江县庐城镇越城北路**号(康乔商务楼十层)项目负责人:殷杰联系电话:****-********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科提出投诉,联系人:徐河,联系电话:****-********【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被异议人名称;*、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及主张;*、提起异议的日期。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异议材料不完整的;*、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特此公告。庐江中信会计师事务所****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