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鞍山台安县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项目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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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受台安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办公室委托,对台安县****年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项目(项目编号:TZCG*******)进行国内询价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一、采购内容包号名称采购内容采购要求预算金额(万元)*台安县****年农村饮水安全水质定期检测定期检测,全年检测水样***个(包括水源水水样**个),每月平均检测水样**个,每份水质检测报告检测指标共**项检测单位必须现场采样,两周内出具检测报告**.** 台安县****年农村饮水安全水质巡检 水质巡检,全年检测水样***个,每月平均检测水样**个,每份水质检测报告检测指标共**项检测单位必须现场采样,两周内出具检测报告**.**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合格投标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检测单位必须具有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级技术资质认证书,具有许可使用标志(CMA);(*)中标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分包或转包,本项目兼投不兼中。三、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凡有意参加供应商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日*:**--**:**、**:**--**:**北京时间),到辽宁******报名并购买文件,文件售价:***元/份(售后不退,提供电子文档)本项目只接受现场报名。*.报名须携带以下资料: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国税及地税)副本原件(若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③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关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负责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企业所在地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④法人授权委托书;⑤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的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若上述证明原件为检验机关待检办理手续或换证期间(不包括新办阶段)需要由供应商取得发证机关提供具有法律责任的证明材料,否则报名无效。以上资料报名时出示原件后返还,复印件留存一套(需加盖公章),仅限于发售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评标结果为准。四、资格审查: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审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采购项目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资格证明文件,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无效或中标资格被取消。五、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肆仟元整(¥:*,***.**)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前。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采购会议。投标文件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采购项目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辽宁政府采购网、鞍山市财政局网站和鞍山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七、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采购单位: 台安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办公室联系人:崔柳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 地 址:辽宁省鞍山市台安县同一首歌对面辽宁住建 联 系 人:张女士联系电话:****—*******电子邮箱:a*******@***.com辽宁**********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