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年加工五金制品150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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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加工五金制品***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以及福建省环保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闽环评函[****]**号)的有关规定要求,现将《年加工五金制品***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进行公开,以接受公众的监督。项目基本情况如下:石狮******年加工五金制品***吨项目****_*.pdf一、项目概况石狮******年加工五金制品***吨项目位于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蚶江镇石湖工业区港口大道****号,新建项目总投资**万元,生产规模为年加工五金制品***吨,主要从事于五金制品(锌合金制品)的加工生产。项目拟聘用职工**人(均不在厂区住宿),年工作时间为***天,日工作时间**小时。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废水项目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由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片区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纳入石狮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项目废水达标排放对纳污水体水质影响较小。(*)废气项目废气污染源主要为压铸烟尘、抛光粉尘等。项目对压铸机产生污染源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后由一根**m高的排气筒引至楼顶排放;对抛光作业点侧方安装集气装置集中收集后经一套旋风式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m高的排气筒引至楼顶排放。根据工程分析,压铸烟尘可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二级标准,即(金属熔化炉:烟(粉)尘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抛光粉尘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中表*标准要求。项目废气达标排放,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项目对高噪设备设置独立的设备房,并对设备采取减震隔声等降噪措施,则厂界噪声可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固体废物本项目固体废物为:职工生活垃圾和生产固废。项目边角料集中收集后出售给可回收部门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项目固体废物采取上述措施治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自本公示之日起*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宝贵意见。四、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石狮******联系人:林小明 联系方式:***********评价单位:泰安市******联系人:小吴 联系方式:*********** 石狮**********年*月**日搜索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