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和平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血液学研究所)医用耗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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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血液学研究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血液学研究所)医用耗材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项目名称: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血液学研究所)医用耗材采购项目项目编号:BH-XYS*******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老师项目联系电话:***-********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采购单位: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血液学研究所)采购单位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朱先生***-********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代理机构:******代理机构联系人:王老师***-********代理机构地址: 天津市河东区晨阳道恋日风景林语居**-***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项目内容:一次性使用骨髓活检针套件预算单价:***元/套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一)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须提供以下材料: *-*.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 *-*.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投标截止日期为上半年的,提供近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投标截止日期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 ****年或****年至少*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被行政处罚且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无效(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原件)。*. 投标人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的规定,若投标人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提供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扫描件;若投标人不是所投产品(第一类医疗器械除外)的制造商,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扫描件。*. 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设备制造厂商或取得设备厂商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需提供设备厂商的授权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cn)、中国政府采购网(***.******.***.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二)投标产品实质性资格要求所投产品须按照《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号)的规定,提供医疗器械备案证明材料或医疗器械注册证扫描件。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谈判时间:****年**月**日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年**月**日 **:**至****年**月**日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天津市河东区晨阳道恋日风景林语居**-***获取磋商文件方式: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指定地点购买磋商文件售价:***.* 元(人民币)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年**月**日 **:**至****年**月**日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血液学研究所)会议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年**月**日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血液学研究所)会议室四、其它补充事宜:五、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老师项目联系电话:***-********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二)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的扣除。(四)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的扣除。(五)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的扣除。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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