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安溪县第十二中学(G01-04地块)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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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单位已完成了《安溪县第十二中学(G**-**地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写工作,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环发****[**]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向公众公示该项目环评信息内容:一、项目名称:安溪县第十二中学(G**-**地块)项目二、项目建设单位:安溪县剑斗镇人民政府三、项目建设地点:安溪县剑斗新镇区四、项目建设内容:项目用地面积*****.**m*;总建筑面积*****.**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栋普通教学楼、*栋专用教学楼、*栋合班教室、*栋宿舍楼、*栋综合楼、*栋学生活动中心以及室外塑胶跑道操场、篮球场、排球场等,规划办学规模为**个初中教学班,容纳学生****人,总投资****.**万元。五、主要环境影响施工期:施工过程中施工扬尘、施工设备噪声会对项目周边居民等产生一定的影响;另外施工初期场地内土石方的开挖,会破坏场地现有的自然景观;临时堆放的废弃土石和建筑用的沙石、水泥、砖块等建筑材料堆放也会对景观造成影响,随着施工结束,各种建筑垃圾的清运出场,绿化植被的种植,施工期的景观影响逐渐消失。运营期:运营期学生和教职工生活污水等如果处理不当,可能对项目周边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六、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严格落实文明施工的相关要求,运输材料的车辆应用帆布、盖套等遮盖,以防飞扬、撒漏,采用商品混凝土,不在现场设置混凝土搅拌站,对施工场区及时洒水降尘;选择低噪声的施工设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不在夜间和午休时间施工;对建筑垃圾及时清理,避免长时间堆存。运营期:项目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标后经区域污水管网排入新镇区地埋式污水处理系统集中处理;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风机抽入专用油烟管道高出屋顶排放,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通过专门烟道至楼顶排放,实验室设排气设施;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对高噪音的设备采用减振、消声等措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食堂餐厨垃圾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物、化学实验室定期淘汰的药剂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七:公众参与途径: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提出您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并留下您的联系方式(包括姓名、联系电话),您的意见和建议将作为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必要的技术补充与完善内容,感谢您的参与!安溪县剑斗镇人民政府 小刘 ***************** 小吴 ****-******** 公示单位:安溪县剑斗镇人民政府发布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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