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许昌建安政采竞字〔2018〕55 号许昌市建安区五女店镇人民政府“刘崔吴村文化广场项目”评审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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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安政采竞字〔****〕** 号 许昌市建安区五女店镇人民政府 “刘崔吴村文化广场项目” 评审结果公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刘崔吴村文化广场项目 (二)项目编号:建安政采竞字〔****〕**号 (三)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四)变更公告发布日期:无 (五)开标日期:****年*月**日**:** (六)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七)最高限价:******.**元 (八)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九)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及收费金额:无 二、资格审查情况 序号 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 * 河南省****** * ****** * 河南******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 序号 投标人名称 未通过原因 招标文件相应条款 * 无 / / 三、评审情况 (一)符合性审查 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均通过符合性审查 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 序号 投标人名称 未通过原因 招标文件相应条款 * 无 / / (二)综合比较与评价 投标人名称 响应报价 初审 最后报价 金额(元) 是否有效 是否合格 金额(元) 是否有效 河南省****** ******.** 是 合格 ******.** 是 ****** ******.** 是 合格 ******.** 是 河南****** ******.** 是 合格 ******.** 是 最终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第一名 ****** 第二名 河南省****** 第三名 河南****** 四、谈判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情况 (一)推荐第一成交候选人名称:****** 地址: 许昌市兴业路与天瑞街交叉口东泰大厦*幢 联系人: 吴起龙 联系方式:*********** 成交金额:人民币 贰拾玖万柒仟肆佰壹拾元捌角叁分(¥******.**) 五、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赵巧红、李诗红、贾和平(业主代表)。 六、公告期限 本成交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相关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可自公告期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由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书面形式质疑函原件(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向采购人提出,否则不予受理(采购人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为受理日期)。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许昌市建安区五女店镇人民政府 地址:许昌市建安区五女店镇老店村 联系人:贾和平 联系电话: *********** 许昌市建安区五女店镇人民政府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