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宜春江西弘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高安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空气站等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弘和-GA2018-002)电子化公开招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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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江西高安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就江西高安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空气站等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一、项目编号:弘和-GA****-***二、采购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简要技术说明 数量 预算总金额 江西高安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空气站等设备采购项目 包含空气站系统*项,雨水口监测系统*套;相关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一项 人民币***万元 注:以上未注明原装进口产品的,均为国产产品,并且不允许提供进口产品参加投标。三、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招标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的产品;*、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其他资格条件:无四、评标方法和原则: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期限、地点、方式 本次项目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 *月**日前拟投标人可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拟投标人通过网络下载招标文件的,须将投标报名表传真或电子邮件发至采购代理机构。六、投标保证金 本次项目投标保证金为*****.**元(大写:人民币叁万元整)必须在****年*月*日**:**(北京时间)之前到账,其余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须知相关条款。保证金的退回: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一)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逾期作无效投标处理。(二)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年*月*日*:**时(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携带CA数字证书出席开标大会,签到时间以递交CA数字证书时间为准。(三)CA数字证书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在江西省高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一开标室。八、联系方式:采购单位:江西高安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采购单位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详细地址:江西省高安市瑞阳大道毛家巷联系人:张经理 联系电话:***********电子邮件:**********@qq.com九、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的平台:将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春市政府采购网、高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敬请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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