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静安上海市静安区政府采购中心——关于静安区市北医院空调系统采购项目的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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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公告由上海市静安区政府采购中心组织招标的静安区市北医院空调系统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HXM-**-********-****,预算编号:**-**-********,项目总金额:*******.**)采购项目,于****-**-** **:**:**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发布招标信息,****-**-** **:**:**在静安区秣陵路**号***室(上海火车站售票大楼旁 华祥宾馆)评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并经采购人确认,本次评标结果公布如下:中标信息:包为“市北医院新购共和新路空调项目”的中标供应商:上海******,中标供应商地址:共和新路***号**幢***室,中标金额:*******元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或者标的的基本概况:上海******,品牌:大金空调;送货期:四月底前;质保期: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评标委员会成员:石伟良,包建强,孙晶,吴俊,王湧淼如对评标结果有异议,请于本评标结果公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上海市静安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感谢各供应商单位对本次采购活动的积极参与!备注:中标公告有效期为一个工作日!
本次招标共有**家单位参与投标,上海正佳由于在法人授权书上无法人签名,不符合招标文件*条款,没有通过资格符合性检查。其余*家单位进入下一评审程序。
******、******、******、******、************、上海寅睿******、******提供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没有包含本次招标的所有产品,根据招标文件(五)评分说明: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所投标产品在发改委、财政部公布的最新一期有效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所在页复印件(过期的以及尚在公示期的清单无效,清单目录外产品无效),并用颜色笔标识投标产品认证型号,投标产品和清单的型号必须一致。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要求,对其进行核查,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其技术分各项为*分,且不得中标。上述*家单位技术评分为*分。
上海******对招标文件各条款都有全面的响应,技术方案合理,售后服务方案可行。设备参数符合本次招标要求。 采购人:上海市静安区市北医院代理机构:上海市静安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共和新路****号地址:静安区秣陵路**号*楼 邮编:******邮编:****** 联系人:章莹联系人:李晴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