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东安白金首府9、10、11、D3、S13-S16号楼施工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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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码 ****G***工程名称 东安白金首府*、**、**、D*、S**-S**号楼施工建设项目建设单位 吉林省金******招标代理 ******建设地址 东至北十条、南至规划路、西至铁北监狱、北至劳模会馆建筑面积 *****.* 平方米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排序排序中标候选人投标价(万元)企业等级企业资质证号建造师/监理师(建造师/监理师)等级注册编号状态 * ****** ****.**** 一级 A************* 张秋月 二级 吉************ * ****** ****.**** 二级 A************* 董春锐 二级 吉************ * 长春****** ****.**** 二级 D********* 林涛 二级 吉************ 备注****年暖房子建造师实为技术负责人结构类型 框剪质量目标 合格地上层数 *,*,*,*,*,*,*,*地下层数 *,*,*,*,*,*,*,*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及施工图纸内容开标日期 ****年**月**日开竣工日期 从****年**月**日到****年**月**日 共***天公示时间 ****-**-** 至 ****-**-**备 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内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招标投标管理处提出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