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越城区灵芝街道乌主潭清淤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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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越城区灵芝街道办事处建设的越城区灵芝街道乌主潭清淤工程(施工)项目,招标申请已经招标管理机构核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现公开发布招标公告。有关内容如下:一、招标工程概况*、工程名称:越城区灵芝街道乌主潭清淤工程(施工),工程地点:灵芝街道辖区内。*、招标范围:指定河流区域内的清淤,清淤约*****.*m&sup*;,具体详测绘报告等文件。*、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不采用书面形式)。*、工程造价:约***万元。*、资金来源: 街道自筹。*、质量要求:合格;计划工期要求: **日历天。二、投标报名要求*、企业资质要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项目负责人需具有省级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及以上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负责人在浙江省水利厅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已公示,且无在建工程。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年**月至****年*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为准(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项目负责人在浙江省水利厅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已公示。*、主要的资格条件: ①企业需具备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年度)会员资格。②企业在绍兴市水利局备案登记(有效期内)。③淤泥堆放处置场地的证明,淤泥堆放全部由中标单位自行解决,堆放场地证明需要提供当地镇(街道)及相关部门、村允许堆放淤泥堆放的意向书原件。意向书须村、镇(街道)主管部门及以上拥有场地管辖权的政府部门同时盖章有效。*、报名及资料要求:本项目在绍兴市西咸欢河沿十号三楼绍兴市建******报名,并向窗口工作人员提交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壹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①单位介绍信、②报名者身份证、③企业营业执照、④资质证书(或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⑤安全生产许可证、⑥绍兴市水利局备案登记(有效期内)、 ⑦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⑧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⑨项目负责人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⑩有效的淤泥(垃圾)堆放(倾倒)意向书(见附件)、?项目负责人在开标前无在建工程的《项目投标报名承诺书》(一式三份,表格可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工本费*元;招标文件工本费:***元,图纸押金:*元。*、报名时间: ****年 * 月 ** 日至 ****年 * 月 ** 日(每天上午*:**至**:**,下午**:** 至 **:**)(公休日除外)。*、报名地址:绍兴市建******(绍兴市西咸欢河沿十号三楼)报名。三、其他有关内容*、评标入围方法: 全部入围。*、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投标保证金在开标时同投标函一并递交(现金)。*、评标方法:造价下浮率计分法;中标方式:最高分中标。*、本次灵芝街道清淤招标共分*个河段招标,*个河段招标均可报名,但一家施工单位只能中一个。*、工程款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从验收合格之日起**天内付至合同暂定价的**%;结算审计(结算资料符合要求并合法清运堆积的淤泥)完毕后按结算审定价一次性付清。*、招标联系人:单先生,联系电话:****-********;招标代理联系人:陈华利,联系电话:****-********。四、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招标人:绍兴市越城区灵芝街道办事处招标代理机构:绍兴市建********** 年 * 月 ** 日附件:淤泥(垃圾)堆放(倾倒)意向书淤泥(垃圾)堆放(倾倒)意向书甲方(投标人)因清淤施工需要,需在乙方提供的场地堆放(倾倒)淤泥(垃圾),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意向:乙方同意将位于(地点)约㎡(可容纳土方体积约m&sup*;)的场地提供给甲方作为清淤工程的淤泥(垃圾)堆放(倾倒)场地。乙方保证对所提供的堆放(倾倒)场地拥有使用权,并不会引起第三者申诉。乙方对甲方将要堆放(倾倒)的淤泥已经作了了解,确定不会造成堆放(倾倒)场地及周边环境的破坏。甲方保证把淤泥堆放(倾倒)在乙方确定地点,不乱堆乱放,如由此引起的纠纷由甲方负责。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盖章):代表:乙方(盖章):代表:见证单位(盖章):(注:见证单位必须为镇或街道主管部门及以上拥有场地管辖权的政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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