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哈尔滨抚远市乌苏镇人民政府乌苏镇抓吉赫哲族村新村村组道路环境整治延伸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受抚远市乌苏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乌苏镇抓吉赫哲族村新村村组道路环境整治延伸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项目名称:乌苏镇抓吉赫哲族村新村村组道路环境整治延伸项目项目编号:ZYZB**-****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先生项目联系电话:***********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采购单位:抚远市乌苏镇人民政府地址:抚远市乌苏镇人民政府联系方式:李先生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代理机构:******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先生***********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香坊区珠江路**号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环境整治面积*****平方米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本次招标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内包含园林绿化,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黑龙江省内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通过;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人;控股、管理关系是指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超过**%;或者出资额、股份比例虽不足**%,但其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产生重大影响;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的关系,******或分公司等);*.*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时间:****年**月**日 **:** 至 ****年**月**日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珠江路**号*楼业务一部招标文件售价:¥***.*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四、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 **:**五、开标时间:****年**月**日 **:**六、开标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珠江路**号*楼一标室七、其它补充事宜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