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东方大道支路道路绿化景观工程第1次澄清与修改公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答疑,具体内容如下:一、提问部分:*、请问现在园林企业的安全员C证才开始办理,我公司还在办理之中,这次投标可不可以用原有的安全员岗位证书代替。答:不可以。必须提供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按原招标文件执行。二、澄清部分:*、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投标人的信用分值须为 ** 分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 B 级,诚信分值计为 ** 分)(诚信分以园林绿化类为准) ”全部修改为“投标人的信用分值须为 ** 分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或者施工企业无园林绿化类信用评分的,可前往宜昌市园林局进行信用等级登记。)(诚信分以园林绿化类为准)”三、本澄清与答疑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答疑文件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与答疑文件为准。招 标 人:湖北******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