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南安市码头镇坑内村2013年土地整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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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NAQH[****]**号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安市码头镇坑内村****年土地整理项目已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南安市码头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南安市码头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邀请单位如下: 泉******、福******、福建******、泉******、福******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南安市码头镇;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预算审核价为*******元; *.*.招标范围和内容: (*)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 (*)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招标范围和内容:南安市码头镇坑内村****年土地整理项目。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设计图纸的所有内容;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个日历天; *.*.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资格要求:省外建筑企业参加投标,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号文) 、《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与工程招投标活动衔接的通知》(闽建办筑[****]*号文),办理入闽登记手续。 投标人须严格执行《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闽建[****]*号)规定。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被邀请的投标人持[单位介绍信(原件)、被介绍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及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于****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 **时 **分至 **时 ** 分,午休期间除外),到福******(联系人:小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等电子版资料,每套招标文件***元,售后不退。 *.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本工程预算审核价为*******元,设定本工程发包价为*******元。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叁万伍仟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于开标当天以现金包封形式递交(投标人自备信封密封后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规定缴交投标保证金者视为自动弃权。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截止时间前**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南安市码头镇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应当参加开标程序,并现场核验身份。投标人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的,视为自行放弃选取中标候选人资格。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发布公告: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cn)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安市码头镇人民政府 地址:南安市, 电话:***********,联系人:吴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 地址:南安市江北大道霞东村红绿灯旁十层楼二号梯二楼, 电话:***********,联系人:小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