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关于安吉县公安局编外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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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受安吉县公安局的委托,就安吉县公安局编外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服务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一、项目编号:JCCS****-***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三、采购内容及要求: 项目内容 项目要求 保险期限 预算金额 安吉县公安局编外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服务 为安吉县公安局编外人员(暂定***人)统一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业务(意外伤害身故理赔、意外伤害高残理赔、意外伤害医疗费用补偿、意外住院定额给付),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 *年 **.****万元, 备注 *、报价不得超预算;*、本项目服务期为*年,合同一年一签,采购单位将对成交供应商进行考核,供应商能严格履行合同,服务良好,无质量和服务问题,考核合格的,经双方协商同意,报经批准后,在服务内容、服务价格及其他合同条款不变的情况下,可续签下一年度\u***F\u***F\u***F\u***F\u***F\u***F合同。本项目服务期满后可续签*次。 四、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组织同类活动的丰富经验和专业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必须为经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和营业的,具有意外伤******;*、必须是在安吉当地注册的具有经营保险业务的保险行业分支机构,以营业执照为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禁止转包。五、采购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报名/发售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发售地点:安吉县递铺镇胜利西路**号(阳光大厦二楼)******。*、标书售价:每本***元,售后不退。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响应文件于****年*月**日下午**:**时前递交至安吉县昌硕街道天荒坪南路**号安吉商会大厦A座*楼开标室(天荒坪南路与穆王东路交叉口)。七、磋商时间及地址:****年*月**日下午**:**时整在安吉县昌硕街道天荒坪南路**号安吉商会大厦A座*楼开标室(天荒坪南路与穆王东路交叉口)磋商。八、磋商保证金:本次磋商保证金****.**元,缴纳时间应于磋商前到帐,可用银行汇款、网银汇款等形式缴入以下账户: 帐户名称:******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浙江省安吉县支行帐 号:*******************九、其他事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即为采购公告发布后的第*个工作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供应商购买标书及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报名表;(*)安吉当地注册的保险行业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意外伤害保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供应商最近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各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供应商应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供应商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明出席)。*、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十、联系方式:*、采购单位:安吉县公安局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 地址:安吉县递铺镇*、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金秋 联系电话:****-******* 传真:****-*******地址:安吉县递铺镇胜利西路**号阳光大厦*楼*、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安吉县财政局联系电话:****-******* 地址:地址:湖州市安吉县胜利东路***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