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沧州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保安服务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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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项目名称: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保安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沧州市北京路与吉林大道交叉口 征询期限: ****年*月**日——****年*月**日(节假日除外)意见反馈联系人:姜静雅联系电话 :****-*******征询意见主要内容 :一、对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供应商,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相应营业范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cn)、“招标网”(***.******.***.cn)出现不良信用记录,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二、技术指标或服务要求等:(一)******的要求*.安保公司按照我校目前岗位情况配置执勤人员,控制在**人,按学校规定采取招标形式一次性包干。*.******执勤人员******负责承担执勤人员的工伤保险、社会劳动保险、雇主责任险、生活福利等一切费用。执勤人员因公或意外伤亡,由安保公司负责办理保险索赔及劳动诉讼、仲裁并承担执勤人员于******人员自身、学校、他人的人身、财产损害等全部赔偿责任。学校不承担任何经济赔偿责任和连带责任。*.安保公司必须依据合同,保证执勤人员数量、质量,严格履行保安工作职能,实行********要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派驻具有一定保安管理工作经验的负责人管理驻校保安队的日常教育管理、落实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内容及职责。*.安保公司选派的执勤人员必须经过正规的保安业务培训,持证上岗,身体健康、无残疾,无精神疾病,无违法犯罪前科,年龄在**~**岁之间,并向学校提供执勤人员花名册、执勤人员登记审批表(个人信息资料),安保公司与执勤人员签订的劳务合同副本、执勤人员保安证或上岗证复印件。*.执勤人数不得少于合同约定人数。执勤人员请假、轮休时,必须向班长、队长请假并报告学校管理人员,公司及时安排人员替补上岗,不得发生缺岗现象。*.安保公司应每周总结讲评本周工作并安排部署下周工作。每周出操训练两次以上,定期组织执勤人员学习有关文件和业务培训教材及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明确工作任务和目标,自觉服从校方管理,不断提高执勤能力和保安队伍的整体素质。*.为保证保安队伍稳定,安保公司更换执勤人员时,须提前三个工作日报告学校主管或专职管理人员并提供新上岗执勤******与执勤人员签订的劳务合同副本,经学校同意后方可更换。*.安保公司执勤人员应严格履行规定的岗位职责要求,并遵守学校的各项******接受学校临时性岗位调整,重大活动接待,校园环境治理及消防安全等工作任务,不在另行核算。*、安保公司对发生在执勤区域内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灾害事故,及时处理并报告学校和当地公安机关,采取措施保护案发现场,协助公安机关侦办各类治安、刑事案件,依法妥善处理责任范围内的其他突发事件。**.安保公司履行学校******有义务参加学校要求的各类紧急救援工作,配合落实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安全防范措施,发现责任区域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学校并协助予以处理。**.学校现有的执勤装备、巡******使用。**.安保公司保安的日常备勤率应当保持在总人数**%以上。确保形成不少于**人的处突应急队伍,保证联系电话**小时处于可接通状态,不得出现拒接或无法接通状况。遇有突发事件或需要集合时,所有在岗人员必须*分钟内、备勤人员在**分钟内赶到指定地点集结。(二)、学校需要提供的条件和权利l.为安保公司执勤人员提供基本的工作条件和组织训练学习的场所。*.为安保公司执勤人员提供基本的住宿条件(不含被褥、床单等个人用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保安工作服务质量,凭安保公司开具合法有效******支付相应服务费。*.学校管理人员每日不定时查岗、查哨,检查、督导安保人员认真执勤。凡发现执勤不认真或不符合执勤要求的,学校有权进行批评教育,对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服务态度差的,或因年龄、政审、健康等条件不符合要求,******进行处罚、清退或调换。*.学校管理人员******点名,了解安保执勤等工作情况,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提出合理部******服务质量进行考核会签,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进行交流沟通,每季度对保安服务综合满意率进行考评。*.学校可扣取一定金额服务费作为履约服务质量保证金,如因执勤人员工作严重失职或处理不当导致学校发生治安、刑事案件等事故,给学校造成重大损失,学校可根据损失程度扣取部分或全部保证金作为补偿。质询事项的处理:潜在供应商认为文件内容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向交易中心提出询问和质疑,具体可参照《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质疑处理办法(试行)》执行。质疑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