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石家庄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河北省边防总队餐饮企业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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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河北省边防总队餐饮企业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二次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河北省边防总队餐饮企业服务项目已由 以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河北省边防总队 ,建设资金来自专项资金 ,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河北省边防总队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河北省边防总队餐饮企业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年服务内容:餐饮企业服务,提供符合要求的厨师人员。质量标准: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的条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和《餐饮服务许可证》(三证合一后的名称是《食品经营许可证》;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与至少*家国家行政部门、企事业单位或学校合作证明。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cn)、招标网(***.******.***.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若供应商存在不良记录(包含: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近*年内,投标企业在餐饮经营中无任何食品卫生、消防安全等方面不良记录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资质, 业绩。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 ,每日上午 *:**时至 **:** 时,下午 **:** 时至 **:** 时(北京时间,下同), 石家庄市槐安西路***号紫金大厦****室 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 *** 元,售后不退。 携带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信用查询记录、声明函、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石家庄市槐安西路***号紫金大厦****室报名并领取谈判文件 *.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 ,地点为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河北省边防总队四楼会议室 。 *.*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网 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河北省边防总队 招标代理机构: ****** 地址: 石家庄市 地址: 石家庄市槐安西路***号,紫金大厦****室 邮编: 邮编: ****** 联系人: 殷助理 联系人: 王经理 电话: ****-******** 电话: *********** 传真: 传真: ****-********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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