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新密市米村镇蔓菁峪村2018年贫困村集体经济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山东******受新密市米村镇人民政府委托,就新密市米村镇蔓菁峪村****年贫困村集体经济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询价、定标,现就本次询价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新密市米村镇蔓菁峪村****年贫困村集体经济项目。*.* 采购编号:新密市询价采购(****)***号。*. 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项目内容:米村镇蔓菁峪村建设蔬菜大棚**个,面积****平方米,铺设管网**米。*.*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采购控制价:******.**元。*.* 工期:***日历天。*.*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国货等政府采购政策。*. 公告媒体及日期*.* 公告媒体:《中国建设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密市政府采购网》。*.* 公告日期:****年*月**日。*. 评审信息*.*评审日期:****年*月**日。*.* 评审地点:郑州市财政干部学校五楼会议室(新密市西大街与未来大道交叉口西北角)。*. 成交信息成交单位名称:******成交单位地址:新密市城区嵩山大道东段成交金额:******.** 元质量:合格工期:***日历天*. 本次采购联系事项采购人:新密市米村镇人民政府地址:新密市米村街联系人:郑女士电话:***********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地址:郑州市金水东路与通泰路交叉口蓝天空港一号楼一单元****采购项目及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女士电话:***********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