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荆州沙市区岑河镇张场村土地整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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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沙市区岑河镇张场村土地整理项目已由沙市区采购办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采购人为荆州市国土资源局沙市分局土地储备整治中心,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岑河镇张场村
*.工期:** 日历天
*.招标范围:完成沙市区****年岑河镇张场村土地整理项目工程量清单和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作。
*.项目预算:**.**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在湖北省国土资源厅信息登记库内的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具有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项目经理需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拟派的五大员(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资料员)必须在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备案,并提供项目班子配备人员社保参保证明;投标配备的项目经理、五大员必须是在湖北省国土资源厅报备的人员,其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五大员相关证号信息必须与省国土资源厅备案信息一致;若中标将是投标配备的项目经理服务的唯一在建项目,否则将视为主动放弃中标资格;
*.提供省国土资源厅无受处罚的记录;
*.必须在“信用中国”网站(***.******.***.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记录截图加盖单位公章;(资格审核时,以投标时“信用中国”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采用无记名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年**月**日至****年 **月**日公告期间,将文件费缴纳至下列账户(应注明参与投标的项目及以银行回单日期为准,超过上述公告日期及无项目名称的银行回执无效,投标人必须以个人名义缴费,不得使用投标人单位名称);文件工本费***元(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此费用概不退还。
*.竞标人于公告期间每天上午*:**-**:**时,下午**:**-**:**时凭银行缴费的回执单在沙市区政府采购中心(沙市区长港路***号*栋***室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开标时请竞标人出示银行缴费的回执单原件(回执单上不得出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否则文件将被拒收),否则不予参与本项目的开评标。
*.账户名称、开户行及账号
账
户 名:******
开户银行:湖北银行沙市支行
账 号:******************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地点:沙市区政府采购中心(沙市区长港路***号沙市区政府*号楼***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cn
沙市区人民政府网:***.******.***.cn
七、询问和质疑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询问和质疑。提出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荆州市国土资源局沙市分局土地储备整治中心
联
系 人: 杨海燕 电 话:*******
招标代理:******
联
系 人:陈思思 电 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