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审判用车采购项目第六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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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审判用车采购项目第六次 采购项目编号 ***************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行政区域 省本级 公告类型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 ****-**-** **:** 采 购 人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项目包个数 * 各包描述 附件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承诺截止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cn) 等渠道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因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团体组织、自然人等原因,在“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未查询到信息的,视为未被列入失信记录。*、投标人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商具有合法有效、国家认可的专用汽车生产资格;在交货时协助采购人办理车辆上户注册的相关手续,如因供应商资格问题导致车辆无法上户注册,供应商承担全部损失和责任,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和按合同缴纳的项目保证金不予退还;如中标,交付车辆前提供中标汽车商品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标书发售方式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出示身份证明、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加盖投标人鲜章),介绍信内容应清晰备注购买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购买单位联系方式(包括联系人姓名、手机号、传真号、电子邮箱),因以上信息购买人填写不完整或错误而造成的所有后果由购买人自行承担。 标书发售起止时间 ****-**-** **:**到****-**-** **:** 标书售价 人民币***元/份(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标书发售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号新世纪环球中心E*门栋*-*-***-*********购买 投标截止时间 ****-**-** **:**开标时间 ****-**-** **:** 投标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号新世纪环球中心E*门栋*-*-***-*********会议室 开标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号新世纪环球中心E*门栋*-*-***-*********会议室 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时间 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地点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 址:成都市青羊区正府街***号;联系人:李老师;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号新世纪环球中心E*门栋*-*-***-***号;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联系人: 刘女士;联系电话:***-********、********转****;标书售卖问询电话:***-********-*; 备注 *、本采购公告的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预算:****.**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