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安阳殷都区2018年区级财政扶贫资金公共设施改造提升项目(都里镇、安丰乡、洪河屯乡)一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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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殷都区****年区级财政扶贫资金公共设施改造提升项目(都里镇、安丰乡、洪河屯乡)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都里镇人民政府、安丰乡人民政府、洪河屯乡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建设地点:都里镇、安丰乡、洪河屯乡*.*投资金额:约***.*万元;*.*计划工期:**日历天;*.*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质量要求:合格;*.*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标段划分:五个标段;一标段:都里镇三里湾村****年区级财政扶贫资金公共设施改造提升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 户开户许可证。*.*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承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不得担任其它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近三年(****、****、****年度)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企业需具有****年**月*日以来(合同价不低于**万元)类似业绩.*.*、投标人应提供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时间截止前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 ****年 *月** 日至 **** 年*月 *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 时至 **:** 时,下午 **:** 时至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安阳市高新区文昌大道与东风路交叉口向南***米路西东风路***号)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每套售价***元/标段,售后不退。*.*报名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人身份证和被授权人身份证的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及开户许可证加盖公章复印件。*.*网上报名:投标人还须在公告规定时间内进入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凭企业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用户入口】报名并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投标人最多可以投三个标段,但只可以中一个标段。*. 投标文件的递交(两种方式须全部具备)*.*网上递交:进入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凭企业数字证书点击【投标用户入口】登录系统,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见*.*)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确认签名”,逾期上传视为网上投标无效;*.*现场递交的截止(开标)时间、地点:开标时间:****年 *月** 日上午*时**分;地点: 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一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建设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联系方式招 标 人:都里镇人民政府、安丰乡人民政府、洪河屯乡人民政府联 系 人:李先生、申先生 张先生电 话:*********** *********** ***********代理机构:******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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