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洪巡溪两侧景观提升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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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巡溪两侧景观提升工程设计招标公告*.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洪巡溪两侧景观提升工程设计已由相关单位批准同意建设,项目业主为义乌市******,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任务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洪巡溪两侧。 *.*工程规模:估算投资****万 (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标段划分:一个标段。*.*招标范围:洪巡溪两侧景观提升工程规划红线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含方案的优化、修改、完善、报批);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包括所有专业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图纸会审、技术交底、施工驻场技术服务、竣工验收服务等);形象设计;工程技术规范专用条款及物料清单编制;承担工程报建和招标所需的配合工作等。*.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条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甲级的独立法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项目主设计负责人资格: 具备园林绿化类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根据《关于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应用信用报告的通知》(义行服管〔****〕**号)规定,信用等级为D类、E类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以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查询的上一个月企业信用等级为准)。*.*投标人在义乌建设行业信用信息平台登记的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为D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以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查询的信息为准)。 *.*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自****年*月*日起到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为准)。*.*其它要求:***.******.***定标后,招标人将核查项目负责人****年*月至****年*月其中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险凭证。***.******.***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主设计负责人在中标公示期结束前没有下列不良行为:①被义乌市、金华市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执法监督部门、招投标监管部门处理(或处罚,以下简称处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尚在公告期或公示期内的;②被浙江省省级行政主管部门下文处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尚在公告期或公示期内的;③被国家级行政主管部门下文处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尚在公告期或公示期内的。***.******.***浙江省外投标企业投标需按《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外省入浙勘察设计企业信息入库工作的通知》(建设发〔****〕***号)要求完成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入库手续,且备案资质满足本项目资质条件。*.资格审查方式与评标办法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评标办法:现场评分法*.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中自行下载。招标人不组织项目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年*月*日**时,地点:义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管理室(义乌市望道路***号义乌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逾期送达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情形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义乌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cn/)发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义乌市****** 招标代理:浙江****** 地 址:义乌雪峰东路**号 地址:义乌市北苑拥军一区*幢*单元*** 室 联 系 人:王永斌 联 系 人:何媛 电 话:****-******** 电话:****-************年*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