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104国道西过境平阳段(104国道瑞安仙降至平阳萧江段)改建工程PPP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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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西过境平阳段(***国道瑞安仙降至平阳萧江段)改建工程PPP项目中标结果公告受平阳县交通运输局的委托,浙江******对***国道西过境平阳段(***国道瑞安仙降至平阳萧江段)改建工程PPP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按照公开招标评审报告推荐的候选社会资本排名,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与排名第一的候选社会资本进行确认谈判并达成一致意见,于****年*月**日发布预中标公示。预中标公示期满无异议,现将中标结果公告如下:一、项目名称***国道西过境平阳段(***国道瑞安仙降至平阳萧江段)改建工程PPP项目二、项目编号PYCG*********三、采购内容公开选择***国道西过境平阳段(***国道瑞安仙降至平阳萧江段)改建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合作伙伴,与政府指定的单位共同成立PPP项目公司,并由PPP项目公司承担本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和运营维护。四、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日期本项目招标公告已于****年*月*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五、评审信息评审日期:****年*月*日评审地点: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一评标室评审小组名单:朱桂平、吕宁生、叶海鹤、陆松、杨洲、叶李林、胡来平、段孝刚、温作铄,组长:朱桂平 六、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确认谈判日期:****年*月**日确认谈判地点:平阳县交通运输局五楼会议室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名单:李崇榜、丁佩佩、徐招余、温从镖、林冬青、陈朝晖、温兴准、姜开明、宋俊杰七、中标社会资本的名称、地址、法人代表中标社会资本的名称:******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陵路****号钱江大厦法人代表:邵文年八、中标金额序号内容中标金额*可用性服务费(元/年)**********运维服务费(元/年)*******九、中标主要条件合作期限:PPP合作期**年(含建设期),其中建设期*年,运营期**年。服务要求:按照《PPP项目合同》及其附件约定。项目预算:本项目静态建设总投资预算约**.**亿元。回报机制:PPP合作期内,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融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和更新;项目公司取得投资回报的资金来源为政府付费取得的收入。十、联系方式采购人:平阳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地址:温州市平阳县昆阳镇雅山村平阳县交通运输局联系人:高女士联系电话:***********代理机构:浙江******办公地址:温州市平阳县鳌江镇工兴路**号联系人:姜先生联系电话:***********平阳县交通运输局浙江**********年*月**日***国道西过境平阳段(***国道瑞安仙降至平阳萧江段)改建工程PPP项目预中标结果公示受平阳县交通运输局的委托,浙江******对***国道西过境平阳段(***国道瑞安仙降至平阳萧江段)改建工程PPP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经评审小组评审,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和评审报告推荐的的候选社会资本确认谈判后,现将预中标结果公示如下:一、项目名称***国道西过境平阳段(***国道瑞安仙降至平阳萧江段)改建工程PPP项目二、项目编号PYCG*********三、采购内容公开选择***国道西过境平阳段(***国道瑞安仙降至平阳萧江段)改建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合作伙伴,与政府指定的单位共同成立PPP项目公司,并由PPP项目公司承担本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和运营维护。四、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日期本项目招标公告已于****年*月*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五、评审信息评审日期:****年*月*日评审地点: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一评标室评审小组名单:朱桂平、吕宁生、叶海鹤、陆松、杨洲、叶李林、胡来平、段孝刚、温作铄,组长:朱桂平 六、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确认谈判日期:****年*月**日确认谈判地点:平阳县交通运输局五楼会议室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名单:李崇榜、丁佩佩、徐招余、温从镖、林冬青、陈朝晖、温兴准、姜开明、宋俊杰七、预中标社会资本的名称、地址、法人代表预中标社会资本的名称:******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陵路****号钱江大厦法人代表:邵文年八、采购标的及预中标金额序号内容预中标金额*可用性服务费(元/年)**********运维服务费(元/年)*******九、预中标主要条件合作期限:PPP合作期**年(含建设期),其中建设期*年,运营期**年。服务要求:按照《PPP项目合同》及其附件约定。项目预算:本项目静态建设总投资预算约**.**亿元。回报机制:PPP合作期内,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融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和更新;项目公司取得投资回报的资金来源为政府付费取得的收入。十、预中标结果公示期本项目预中标结果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十一、联系方式采购人:平阳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地址:温州市平阳县昆阳镇雅山村平阳县交通运输局联系人:高女士联系电话:***********代理机构:浙江******办公地址:温州市平阳县鳌江镇工兴路**号联系人:姜先生联系电话:***********十二、说明各有关当事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预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平阳县交通运输局浙江**********-*-**附件:*、【定稿】***国道PPP项目第一卷投标人须知.docx*、附件-谈判备忘录.doc*、附件-合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