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长安区2016-2020土地整治规划修编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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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春建设******受西安市国土资源局长安分局土地复垦整理中心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拟就长安区****-****土地整治规划修编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供应商申请参加磋商。一、采购项目名称:长安区****-****土地整治规划修编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NBF**-**-**三、采购单位名称:西安市国土资源局长安分局土地复垦整理中心地址:西安市长安区韦曲街道西长安街**号联系方式:***-********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华春建设******地址:西安市丈八一路汇鑫IBC大厦A座****室联系方式:***-********五、 采购内容和要求:长安区****-****土地整治规划修编(详见招标文件)项目用途:土地治理项目性质:财政资金采购预算:**万元六、供应商资质要求:供应商除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具有中国土地学会颁发的土地规划甲级资质;*、项目负责人具有土地规划或土地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证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近三年已完成的与本项目类似业绩不少于一份(以合同为准);*、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cn)、中国政府采购网(***.******.***.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止时点为磋商文件发售期至磋商截止时间前,并将网页截图(加盖供应商红色公章)附在响应文件中。(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号)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号);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号);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 八、磋商文件发售:*、发售时间:****年**月 ** 日至****年**月 ** 日,每日上午*:**―**:**时,下午**:**--**:**时(工作时间)*、发售地点:西安市丈八一路汇鑫IBC大厦A座****室*、文件售价:磋商文件售价***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磋商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和身份证原件(谢绝邮寄)。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时*、磋商时间:****年**月** 日**:**时*、磋商地点:西安市丈八一路汇鑫IBC大厦A座****室十、采购项目联系人:王 工 电话:***-******** 十一、保证金汇款帐号:开户名称:华春建设******招标分公司开户银行:建行西安高新六路支行账 号:**** **** **** **** ****华春建设**********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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