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普陀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透气性分析仪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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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透气性分析仪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项目名称: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透气性分析仪项目编号:****-************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倪磊项目联系电话:***-********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采购单位: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江月路***号联系方式:倪磊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代理机构:******代理机构联系人:陈洁,杨帆代理机构地址: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名称:透气性分析仪数量:*套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经营范围的企事业单位,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或加盖公章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不是投标人自己生产制造的,必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正式授权函。*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时间:****年**月**日 **:**至****年**月**日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上海市普陀区长寿路***号恒达大厦**楼****室招标文件售价:¥***.*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四、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 **:**五、开标时间:****年**月**日 **:**六、开标地点:上海市普陀区长寿路***号恒达大厦**楼开标室七、其它补充事宜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等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享受相关的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