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合肥市国家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后续管理系统项目(二期)单一来源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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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受合肥市国家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合肥市国家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后续管理系统项目(二期)进行单一来源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项目名称:合肥市国家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后续管理系统项目(二期)项目编号: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马女士项目联系电话:****-********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采购单位:合肥市国家税务局采购单位地址:合肥市梅山路***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马女士****-********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代理机构:安******代理机构联系人:王晋宏****-********代理机构地址: 合肥市包河大道***号一、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为满足企业所得税信息化管理需求而建立的平台,对征管数据、第三方数据进行统计、审核、比对、分析后,获得对管理有效的信息,并提供完善的风险监控机制。但一期系统不能全面的反映所得税管理全貌,急需进行二期开发及优化升级,并在现有框架内增加新的功能。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一)随着征管户数快速增长,征管内容日益复杂,仅靠人工管理已无法满足企业所得税管理要求。企业所得税后续管理系统(一期)就是为满足信息化管理需求而建立的平台,对征管数据、第三方数据进行统计、审核、比对、分析后,获得对管理有效的信息,并提供完善的风险监控机制。但现有系统不能全面的反映所得税管理全貌,急需进行优化升级,并在现有框架内增加新的功能。(二)本项目时间要求紧,需求内容具有延续性,是一期项目内容的优化及扩展,对项目建设的统一性与兼容性要求较高。因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本项目采购需求符合单一来源采购规定,专家组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政府采购。(三)******是一期项目的供应商,并承担着一期项目的后续运维服务,且与建设单位共同拥有一期项目的知识产权,专家组认为该单位有能力且适合承担项目二期开发及服务工作。三、开标时间:****年**月**日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杭州市滨江区南环路****号五、其它补充事宜论证组专家名单序号姓名单位职称*孙耀晖省财政信息中心高工*潘祖聪安徽水电学院副教授*毛雪岷合肥工业大学副教授六、预算金额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