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银川彭阳县中心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价更新(含公共服务用地基准地价制定)采购项目变更公告[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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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阳县中心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价更新(含公共服务用地基准地价制定)采购项目变更公告一、采购项目名称:彭阳县中心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价更新(含公共服务用地基准地价制定)采购项目二、采购编号:固(彭)交政采【****】**号委托编号:NXXYC****-**三、变更内容:原投标人须知附表*.*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区外进宁企业需提供一级建造师);投标报名的建造师与开标现场提供的建造师须一致,否则视为废标;现变更为*.*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l)投标人须具备土地评估业务资质(区外单位需提供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土地估价师协会备案证明),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工商登记所在地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备案的编号公函。四、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更正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注: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答疑变更”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答疑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公开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五、采购单位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采购单位名称:宁******联系人及电话:刘义山 ***********地 址:彭阳县代理机构名称:宁******联系人及电话:杨文静***********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满城南街邮 箱:*********@qq.com宁**********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