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关于旬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应餐大宗食品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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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旬邑县教育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拟就旬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应餐大宗食品采购项目进行(二次)公开招标采购,因一次公告期间,报名单位不足三家,现发布二次招标公告,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采购项目名称:旬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应餐大宗食品采购项目(二次)二、采购项目编号:SXCXCG*******三、采购人名称:旬邑县教育局地址:旬邑县城关镇育才路联系方式:***-********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西安市雁塔区科技路*号凯丽大厦西幢****室联系方式:***-********五、采购内容和要求:米、面、油及原辅材料具体详细数量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第三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项目用途:自用项目性质:财政资金采购预算:***万六、供应商资质要求:*、经年检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cn)、中国政府采购网(***.******.***.cn) 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投标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面粉、大米、食用油等生产厂家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号;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号;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号);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号。八、招标文件发售:*、发售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上午*:**-**:** 下午**:**-**:**,节假日除外)*、发售地点:西安市雁塔区科技路*号凯丽大厦西幢****室*、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伍佰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九、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分*、开标时间:****年*月**日**:**分*、开标地点:西安市雁塔区科技路*号凯丽大厦西幢****室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采购项目联系人:柴莉联系方式(电话/传真):***-********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开户行名称:******西安新科大厦支行账 号:**** **** **** ****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