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宜春宜春市樟树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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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樟树市人民政府批准,樟树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宗地总面积: *****平方米宗地坐落: 樟树市盐城大道南侧出让年限: **年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并且小于或等于*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明细: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保证金: ****万元估价报告备案号*******BA**** 现状土地条件:现状土地起始价: *****万元加价幅度: **万元备注: *、《规划条件通知书》即为该地块的《规划条件》,商业建筑面积比例不超过该地块总计容建筑面积的*.**%;*、本地块为樟树市滨江新城五星级旅游饭店项目配套住宅用地, 参与本地块的竞买人须为具有建设经营两家及以上五星级旅游饭店的企业或与国际(境外)******(集团)管理的相当于或高于我国五星级旅游饭店标准的酒店品牌签订**年以上管理合作协议的投资人。竞买人资格由樟树市商务局、旅发委牵头相关单位参与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竞买人方可参与本地块竞买,其他企业和自然人不得参与竞买。资格审查须提供以下材料:①企业营业执照(核查原件,复印件留存);②两家五星级酒店获评文件及酒店不动产权证书或**年以上合作协议及酒店不动产权证书(核查原件,复印件留存)③法人身份证复印件④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竞买人资格审查于****年*月**日截止,联系人:吴先生,电话:***********,****-*******。竞买人可详细了解《樟树市滨江新城五星级旅游饭店项目招商方案》,须完全响应樟树市政府对该招商方案的具体要求;*、竞得人竞得本地块后,须同时竞得樟树市滨江新区五星级饭店商服用地,否则本地块成交无效且没收本地块竞买保证金; *、本地块不动产登记证在饭店开业之前暂由樟树市国土局代管,国土局提供土地的不动产登记证复印件用于项目报批报建,在饭店开业之前不得用本地块作任何质押、抵押或担保。*、竞得人在饭店营业后**年内不得转让饭店,且须正常运营**年以上。在饭店正常运营**年期内,本地块的商业建筑面积不得上市交易、不得抵押。*、本地块在饭店主体完工后才能动工建设;在饭店营业后发**%的住宅预售许可证;通过五星级旅游饭店评定后,剔除商业建筑面积,其余住宅全部发放预售许可证。*、竞买人竞得土地后,必须在樟树市境内注册登记成立具有******,实施项目运作,同时该公司须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符合网上出让公告和出让须知中明确的资格条件,均可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活动。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江西省国土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江西省国土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年**月**日**时**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年**月**日**时**分 在 江西省国土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药都路**号
联 系 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樟树市支行
银行帐号:************樟树市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