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阿克拜城县2018年冷库、烘干房扶贫专项资金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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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城县****年冷库、烘干房扶贫专项资金建设项目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本建设项目已经拜城县发改委以拜发改综字〔****〕**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于中央扶贫专项补助资金,招标人为拜城县农业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冷库、烘干房的彩钢厂房组装,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及培训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建设项目位于拜城县黑英山乡、克孜尔乡、赛里木镇、康其乡、米吉克乡。项目建设乡(镇)必须要按时完成项目实施前的道路、场地、电力等基础设施建设,确保设施建设企业按期进场施工。此项目招标共分为两个标段,其中第一标段:在黑英山乡、克孜尔乡、赛里木镇、康其乡、米吉克乡分别建设冷库*座,共计*座,每座冷库建设面积为**m&sup*;,库体内容积大于等于***m&sup*;,招标范围为:冷库库房建设(含地坪、基础)、购置制冷相关设备及设备安装、调试、培训等相关内容;第二标段:在赛里木镇建设果蔬热风烘干房*座,每座烘干房建设面积为**m&sup*;,室内容积大于等于**m&sup*;,招标范围为:烘干房场地建设、烘干房建设(含地坪、基础)、购置热风炉风机等相关设备及设备安装、调试、培训等相关内容。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具备的条件投标人须具备要求独立法人资格,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履行合同的记录,具有生产、配套、安装调试能力的生产制造商及经销代理商,且冷藏库(冷库)、热风烘干房产品必须取得《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同时有承建过农产品产地初加工项目的企业。(二)审查方式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先审。(三)投标企业资质审查*. 自治区农机局对投标企业的农机推广鉴定证书的有效性、相关设备参数进行审查,对符合项目投标要求的企业出具《资质审查意见书》。*. 投标企业携带相关资质材料和自治区农机局出具的资质审查意见书到自治区农科院农产品贮藏加工研究所,按照农业部农产品加工局及我区本地化设计制定的设施参数,对企业投标设施参数进行审核,对符合要求的出具意见书。*. 投标企业携自治区农机局、自治区农科院农产品贮藏加工研究所出具的审查意见书到自治区农业厅进行登记备案,办公室对企业的承建能力,项目建设业绩,项目地、县管理部门、农户对所建设施的反馈意见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符合要求的,出具《备案通知书》。四、投标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携带材料: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银行开户许可证、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自治区农机局、自治区农科院农产品贮藏加工研究所出具的审查意见书、农业厅办公室出具《备案通知书》、企业承建过相同或类似业绩及项目负责人资格、职称证等相关资料(以上资料查看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时间:于****年*月 ** 日至*月**日,每天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标书: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元,售后不退。*. 投标限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凡未取得《备案通知书》的企业,一律不能参与投标。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地点为拜城县解放路**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政府采购办公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六、媒体发布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经济报、新疆信息网及阿克苏地区招投标中心网上发布。七、 联系方式:招标人:拜城县农业局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地 址:拜城县解放路**号 地 址:阿克苏市南大街*号联系人:王慧 联系人:王燕 敬秀琴 电 话:*********** 电 话:****-*******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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