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镇江镇江市农产品产地安全利用及修复试点示范服务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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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活动,项目名称:镇江市农产品产地安全利用及修复试点示范服务,项目编号:JSHCZJ-(****)商字第***#号。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一、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合格的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年度或****年度财务状况报告);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见磋商函第**条);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磋商范围及要求:本次磋商为镇江市农产品产地安全利用及修复试点示范服务,项目预算为**万元,最高限价为**万元,服务期限为贰年。根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不可以为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三、各供应商应根据本次采购的具体需求,合理填报各项价格,编制规范的磋商响应文件。对本次磋商的采购要求应作出明确的报价、服务承诺等。四、报名并领取磋商文件时间:自磋商公告之日起至****年*月**日 ,北京时间上午*:**至**:** ,北京时间下午*:**至*:**。报名并领取磋商文件地点:江苏******(镇江市谷阳路***号优山美地***幢***室)注:*.本套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售后不退;*.磋商文件应登记领取,没有登记领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五、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需以人民币交伍千元的保证金,以电汇、网上银行支付的非现金形式交纳,现金一律不予接受,否则其报价无效。保证金支付凭证(复印件)随磋商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磋商保证金必须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江苏******银行以下帐户:收款单位: 江苏******镇江分公司开户银行:交通银行镇江万达支行帐号:********************* 六、采购人、采购方式及成交人数量:(*)采购人:镇江市农业委员会 联系人:汤永莉 电 话:****-********地 址:镇江市丁卯桥路 ** 号(*)本次采购采用磋商采购方式(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加报价);(*)本次采购确定的供应商数量: *名。 七、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年*月**日 **:**到 -- **:**;八、磋商响应文件接收地点:镇江市冠城路*号工人大厦裙楼七楼第二开标室。九、磋商采购活动时间:****年*月**日 北京时间**:**。十、项目联系人:解雷鸣 联系电话:*********** 传真:****-******** 江苏**********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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