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恩施青灵山森林公园一期项目生态修复、绿化及景观亮化工程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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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灵山森林公园一期项目生态修复、绿化及景观亮化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灵山森林公园一期项目生态修复、绿化及景观亮化工程已由咸丰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咸发改审批【****】***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咸丰县林业局,建设资金来源为咸******投资,招标人为咸丰县林业局,招标代理机构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建设规模:栽植大树****株 ,灌木及地被绿化*****平方米,飞凤楼、亭子、木栈道、廊坊、广场等景观亮化。 *.*项目总投资:为***.******万元(含代理费)。 *.* 建设地点:咸丰县青灵山森林公园 。 *.*计划工期:**日历天。 *.*招标范围: 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工程内容。 *.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市政工程及园林绿化,并在人员、设备、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经年检合格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二级)其证书所在单位应为该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需具备市政工程或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专职安全人员应取得相关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对参与此项目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技术负责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和本项目技术负责人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注:出具的时间应是本项目公告发出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的这段时间方为有效) *.*省内外建筑企业在鄂从事建筑活动,需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并网上截图打印企业基本信息和拟派本项目的人员信息(加盖公章)。*.*根据恩施州人社函【****】**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的补充通知”规定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不得出现因拖欠劳动者报酬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并做出书面承诺。 *.*投标人于开标之日将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经理本人亲自签署的预中标单位标后履约承诺书带到开标现场进行审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通过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网址:http://***.******.***/xfweb/)进入到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CA认证身份锁。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用户征集通知》。*.*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认证身份锁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TPBidder/login.aspx)。下同)明确所投标段,下招标文件,即完成报名。未按规定从“州电子交易平台”下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月**日上午*时 **分, 地点为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九楼开标大厅(楚蜀大道人民银行九楼)。 *.*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咸丰县人民政府网(http://***.******.***.cn/zbcg/index.jhtml)、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cn/)、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xfweb/)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咸丰县林业局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湖北省咸丰县楚蜀大道**号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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